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3-06-08 15:17

一、总则

为规范本基金会人事管理,保障日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聘用管理

1、基金会设置专职秘书长,负责基金会日常常态化运营、行政、等固定工作。由理事会确定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设置专职财务主管,负责基金会财务工作,由理事会确定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3、兼职人员由副理事长统筹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三、主要岗位职责

(一)秘书长

统筹基金会全面日常工作,落实理事会决议,负责项目开展、对外联络、行政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等。

(二)财务主管

负责基金会全部财务收支、账务核算、票据管理、报表编制、年度审计配合,严格执行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保障资金合规使用、专款专用。

(三)兼职人员

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承接的专项工作、项目辅助、活动协助等任务,服从统一工作安排,遵守基金会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五、日常管理要求

1、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维护基金会公益形象。

2、所有人员须严守工作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基金会财务、项目、捐赠及内部信息。

六、补贴与费用

1、专职人员补贴按聘用协议约定执行,按月依规发放。

3、公务、工作所需合理费用按财务规定实报实销。

七、离岗与终止

1、专职人员离岗、不再续聘,需提前完成工作、资料交接。

2、兼职人员完成约定工作即自动终止服务关系。

3、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严重损害基金会利益行为的,本基金会可终止聘用或兼职合作。

八、附则

1、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理事会

同意后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