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6-01 15:59

为了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节约费用开支,防止资产流失,强化财务监督,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有关规定,以及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认真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观念,实现经费科学预算,规范开支行为,制止奢侈浪费,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管理

1、严格遵守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一切银行票据及现金均由出纳人员统一管理,领取票据、现金等应严格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现金开支额度,1000元以上开支项目要以银行转帐支付。
  2、各项资金收入应及时入帐,全部纳入财务管理。任何各部或个人均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或小集体存款。
   3、出纳人员对一切银行转帐、现金收付应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给予办理,并做到日清月结。
   4、收费票据、收款收据统一由办公室管理,相关部门领用收费票据、收款收据,应严格办理领用手续,以旧换新,不得私自购买使用。

三、支出管理

l、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2、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应当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累计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障费(含离退休人员)。

行政办公支出包括组织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邮寄费、会议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审计费、折旧费等。

经费支出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和重大或特殊开支集体研究制度。各项经费支出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支出项目要合理,手续要齐全。

3、差旅费开支:

(1)实行事前审批,事后凭发票审核报销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凭领导批件办理借款,实行限额借款(只借往返路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外出回来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出差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名)、会领导批复向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3)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标准执行,对超标准费用(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等)、途中绕道费用和超出出差期限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开支

(1)各部门如需购置相关办公设备,应事先申请并经办公室审核,采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设备购置完成后,办公室应办理入库手续,登记造册后,相关部门方可向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每批办公用品采购完成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登记造册。各部门工作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办公室保管人员必须给予办理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名,办公室保管员应建立简易物资收付明细帐,每年年终由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盘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凡属控购物资,一律经理事长审批,并报市控办批准后,方能办理采购。

(4)各种设备、物品采购完成后,由负责采购人员凭会领导批件、发票(应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员签名)、设备或物品清单向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5、接待费开支
  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各部门有接待任务时,应事先说明接待对象、人数、开支项目、接待标准、计划开支数,接待任务完成后凭发票(接待人、部门负责人签名)、会领导批复向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6、专项业务经费的安排使用
(1)业务经费的安排使用应严格控制在按照年度预算列支。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写明支付项目、支付金额、支付依据及计算口径、标准,送秘书长审核,报理事长审批。财务凭理事长批件给予办理支付手续。
(2)确因工作需要,需在年度预算之外增加的支出项目或超预算控制数支出,应事先提出支出计划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会审议后给予办理。

四、财产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总帐、分类帐管理明细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部门应有专人管理本部门的各项固定资产。
  2、各种低值易耗品、材料也应加强管理,由办公室建立入、出库、领用登记制度。
  3、各种公共财物,不得挪作私用,工作人员因公借用公共财物,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收回,防止公物被占为私有和国有资产流失;
  4、对固定资产报损、核销,应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方能进行相应处理。报损后,办公室及其财务要及时冲销固定资产帐。

五、监督和管理

1、基金会接受财政、税务、会计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2、基金会的财务情况以报表的形式向理事会报告,每年进行一次核算,并向理事会进行汇报,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管理。

3、基金会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布公益支出和受助情况的相关信息,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查询与监督。